《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开始启动

2016-12-30

       依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天津博物馆在一期基础上,完成二期的申报,得到国家文物局经费497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成功实施的基础上,二期项目主要进一步完善天津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监测体系和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天津区域中心的建设。二期项目对监测范围进行了扩展增补,增设了传感器点位,对展厅和库房等文物保存环境实施了全面覆盖,监测覆盖面积达25000平方米,整体实现了温湿度、光照、紫外线、CO2、SO2、VOC、QCM等9种类359个无线传感设备(设备信息见图4)的实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处理。截至目前,已经累计采集存储各类数据逾九千万包。



       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实施,使博物馆完成了从以往的人工抄表记录数据,到数据的自动采集记录、传输、存储、分析、整理的质的飞跃,文物预防性保护由人工进入了科学保护的新时代。监测中心的建立,在节省人工的同时,更增强了信息的全面、持续、科学、准确,整体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文物保护科技水平。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除了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的宏观把握外,更可有针对性地对珍贵文物和高危文物保存环境质量进行一对一的重点监测,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以增强效率、有效调控为目标,建立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和协调机制,采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相关工作。该机制以微信平台为依托,由文物保护部门定期推送监测结果,制定应对措施,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处理问题。此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交流壁垒,充分发挥了各部门在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真正实现了“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有效调控”的目标,使预防性保护工作向更加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



       以有效保护、传承有序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目前已经配备了三名专职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人员,负责整个监测体系的维护和运营管理、数据分析等专业工作。馆内还制定了天津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体系管理规定、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相关规章,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文保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建设出一支的文物预防性保护高层次人才队伍,服务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