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物馆抗击疫情见证物征集范围
2月21日,我馆发布了《天津博物馆关于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的公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公告发出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不少市民对捐赠的具体细节进行咨询并积极联系我馆进行捐赠,现已有几十件有代表性的见证物入选。
为方便广大市民进行捐赠,共同留住这段“全民抗疫”的特殊历史,现将征集文物的范围与细则再次公示如下:
“抗击疫情见证物”以文件文书、各类实物、媒体素材、艺术创作等资料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文件文书类
1、中央、省市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疫情发布资料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
3、抗击疫情有关的科普材料、宣传海报、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等。
(二)实物类
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外医疗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测量器具、隔离设备;
2、一线医务人员、联防联控人员的诊疗记录、工作笔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信件、手稿等文字记录;
3、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及物品记录,包括捐赠清单、捐赠物品发货单、捐款证明等;
4、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实物,包括: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隔离设备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录音、录像、视频、媒体报道等。
(四)艺术创作类
表达抗击疫情主题的书法、绘画、雕塑、文字手稿等艺术作品。
(五)其它类
与抗击疫情有关的其它具有独特价值或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特别提醒:为了向全社会征集更多的抗疫见证物,我馆决定:4月1日以后,市民仍可联系我馆进行捐赠,捐赠方式与之前保持一致。
天津博物馆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