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顺利通过验收

2017-11-17

    2017年11月11日,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控方案”进行验收评审。

    验收组专家听取了天津博物馆所作的项目工作报告,实地查看了现场,并进行了质询与讨论。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针对天津博物馆文物藏品的特点,在一期项目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方案的环境监测、环境调控、实验室设备配置等项工作的全部内容,达到了预期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二期项目针对监测较为薄弱的文物库房和部分重点展柜进行增补,弥补了一期监测点位布设的不足,完善了天津博物馆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站,进一步实现了我馆覆盖文物库房、展厅、户外的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和示范性环境调控。项目通过配置分析测试设备及修复工具,提升了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的能力,同时利用环境数据监测分析与文物劣化研究相结合,有效指导了该馆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质量调控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人才培养,有效提高了文物预防性保护系统的应用效率及水平。
    该项目通过验收评审,标志着我馆预防性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基本形成了对我馆藏品的保护管理、协调、监测、分析、处理、预案等一系列风险预控机制,全面提升了天津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为我馆文物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为后期指导天津地区各博物馆的预防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