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顺利通过验收
2016-09-28
2016年9月21日,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控方案”进行验收评审。
验收组专家听取了天津博物馆所作的项目结项工作报告,实地查看了现场,并进行了质询与讨论。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方案的环境监测、环境调控、囊匣配置等项工作的全部内容,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并对所做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
通过项目建设,天津博物馆一方面建立了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站,实现了天津博物馆的陈列展馆、库房两个重点文物保存区域内对大气温湿度、光照度、紫外线辐射强度、二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硫、粉尘和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等文物馆藏环境质量相关指标的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和示范性环境调控。另一方面,建立了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和协调工作机制,通过环境数据分析和应用研究,对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质量调控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指导。
该项目通过验收评审,标志着天津博物馆在全国省级博物馆中率先建立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监测体系。该体系实现了重点区域无线传输信号全覆盖,且借助数据终端系统对文物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评估和预警,为馆藏文物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提升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综合能力,初步形成了对藏品的保护管理、协调、监测、分析、处理、预案等一系列风险预控机制。全面、整体提升了天津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并为下一步建立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天津区域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验收组专家听取了天津博物馆所作的项目结项工作报告,实地查看了现场,并进行了质询与讨论。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天津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完成了方案的环境监测、环境调控、囊匣配置等项工作的全部内容,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并对所做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